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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互联网站无章可循状态宣告结束

——专家学者纵谈互联网站规范管理的两个规定
2000-11-13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《光明网》记者 我有话说

11月6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信息产业部发布了《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》,信息产业部发布了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在知识界引起了很大反响,许多专家学者表示,这两个管理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,对规范我国的互联网站新闻传播和内容管理,促进互联网事业和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,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专家学者们认为,这两个规定的出台,结束了我国在互联网站新闻传播和内容管理无章可循的状态,使之开始从无序向有序过渡。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郭禾说,近几年,我国的互联网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,但有关互联网建设和发展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备,许多对于网络经营商十分重要的问题,一直没有一个透明的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联网事业的发展。如数年前,国内最早的ISP之一瀛海威就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:有客户在BBS上载内容有问题的帖子,版主将其删除。客户提出随意删除客户的帖子属违约,因为没有一部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赋予ISP这样的权利。此二规定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有关领域的规范问题。前者直接规定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互联网站的条件及设立程序,上载新闻内容禁止性条件等等。后者则更为具体地规定了申请从事电子公告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、申请程序;规定了电子公告服务商应当承担的相关义务。郭禾指出,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,网络空间已经被人们视为“第四媒体”。政府应当在宏观上对ISP或者ICP在网络空间的行为进行管理。此二规定的出台正是政府管理网络空间的一次尝试,将规则公开,增强了网络管理的透明度,从宏观上讲对于网络空间的信息管理是有利的。

专家学者们指出,互联网新闻传播是新闻传播事业的一部分,同样应当肩负起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责任。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组组长、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长、中华文化信息网负责人徐文伯说,在信息网络时代,网络是一个重要的思想阵地,我们必须主动出击,抓住机遇,占领制高点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。中华文化信息网与光明日报社等单位联合发起的“网络文明工程”就是要健康地引导网站和网民。他认为,在网络新闻传播领域要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,立法非常重要,但落实也同样重要。中华文化信息网正在建三网六站,就是要发挥社会各界作用,成为一个整体,这样才有力量形成一个正确舆论气候,堵住不良内容。我们只有占领了网络阵地,才能应对加入WTO后的严峻挑战。

专家学者认为,这两个规定的出台和实施非常必要。目前一些网站为追求商业利益,编制和传播假新闻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,直接危害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,已经到了不管不行的程度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方汉奇说,互联网的优势是信息传递速度快、信息量多,并且可以与受众之间形成互动,这些都是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无法比拟的。但是,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也带来许多垃圾,包括信息垃圾和政治垃圾。如果任由它们泛滥,其危害也更大。因此,对互联网必须进行必要的管理,不然将会形成信息漏洞,会对其他媒体的管理形成冲击。清华大学传播学院多媒体传播实验室主任刘惠芬副教授认为,两个规定的发布很有必要,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非法信息、垃圾信息泛滥等网络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,对网络发展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。

互联网是一个还在迅速发展中的新事物,专家学者们指出,有关互联网新闻和内容管理方面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探讨和研究,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有关法规和政策也需不断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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